工程结算审计受理准备阶段
一、送审项目资料的接收(1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程结算资料统一由涑河项目部专职人员负责接收。
2工程结算资料接收人员在办理资料接收时,应对照《兰发置业关于工程结算通知》要求对送审项目作初步审查。审查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的,应不予收件:送审工程结算资料未装订成册的,送审工程结算资料明显不完整、不规范的。
3、工程结算送审时,施工单位应对送审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4、工程结算资料交接时,必须当场清点完毕,填制送审项目资料移交清单
7、涑河项目部接收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登记送审工程结算资料接收情况台帐(包括接收和未接收项目情况),并每月一次定期向公司领导上报送审项目资料接收情况汇总表。
二、送审项目的预审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已接收的送审工程结算资料应先进行资料预审查,方可进行分配审计。
2、送审工程结算资料预审工作由涑河项目部人员负责实施。
3、涑河项目部人员在预审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填写送审项目预审查意见,根据不同审查情况,提出同意受理审计、限时补件、不予受理退回的处理建议及具体理由,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4、对经审查同意受理工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向施工队单位发受理审计工程结算通知。对经审查需要补报资料的,及时发出限时补件通知;对经审查不符合审计条件不予受理的,及时发出不予受理审计通知。
6、送审工程结算资料预审查工作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送审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
7、涑河项目部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登记送审工程结算资料预审查情况台帐,并定期向公司领导上报工程结算资料预审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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